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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怎么立案的,包括怎么量刑
挪用公款罪就是國家公務人員利用自己的職位為自己取得一定的經濟利益,挪用了不屬于自己的而屬于國家的資金。我國對挪用公款罪的處罰是比較嚴厲的,相信大家都想知道我國對于挪用公款罪是如何規定的呢?
2022-03-03 -
刑事律師告訴你挪用公款如何定罪量刑
對于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的行為,其實也要達到了規定的數額標準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被認定為犯罪,否則也只是一般的違紀行為,即使會有處罰但也不會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處罰。而在認定成立犯罪的時候,此時挪用公款如何定罪量刑呢?接下來由深圳刑事案件律師為您講解。
2022-03-03 -
挪用資金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于懲治違反公司法的犯罪的決定》中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公司、企業人員挪用單位資金罪。
2022-03-03 -
挪用公款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1-05-12